2018016湖北民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7-06 16:19:30 点击量: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myzfcg—2018016
三、采购内容:科研管理系统建设及相关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3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年限为近2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4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响应供应商可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 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14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内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