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6年在咸丰县南门广场车站做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2016-04-29 14:26:53 点击量:次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6年在咸丰县南门广场车站做广告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根据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的申请,拟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6年在咸丰县南门广场车站做广告宣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告,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传真方式向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提出。
一、采购人名称:湖北民族学院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016年在咸丰县南门广场车站做广告宣传项目
本次采购要求技术参数:
1、报价包括各项目的设计、材料、安装及售后在内的所在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承担除本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2、户外广告的制作完全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编辑与制作;
3、广告上墙后,中标公司需保证广告画面的展示效果,如灯光、两面的完整性、破损修复等;
4、户外广告位置:咸丰县南门广场车站;
5、户外广告尺寸为16M×3M;
6、广告同一位置不能出现同行业广告;
7、合同期间,免费更换一次广告画面
8、需具备此处广告位的代理权。
三、预算金额:70000元
四、拟成交服务商:恩施州巴韵寨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五、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符合湖北省财政厅、审计厅印发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管理办法》(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只能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方式: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