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院台式机、保护卡、电脑、手持便携式3D扫描仪等日常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6-21 14:39:26 点击量:次
1.招标条件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的委托,对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计算机、办公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采购内容与预算
2.1采购内容:台式机、保护卡、电脑、手持便携式3D扫描仪等日常教学仪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125.2564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3代理商(主要产品)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信息部登记【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打印一式两份】,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主要产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3.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2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3659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计算机、办公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1、汇款时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时前,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6.2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民族学院
地 址: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 系 人:段晓凤
电 话:18607267083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 153 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 A座四楼3A05室
联 系 人:谢青
电 话: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