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测试、评价、优化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第二次公告
2016-07-25 07:34:58 点击量: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测试、评价、优化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56)进行采购,因截止7月22日,实质性响应商家不足,现予以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测试、评价、优化咨询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56
三、项目概况:民大医院对医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进行测试、评价、优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年,共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三年及以上,具有审计及管理咨询等经营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
3、社会声誉良好、行业影响力较强;
4、具有医疗卫生单位内控诊断及建设经验;
5、具有一定信息化软件和工具并能应用于本项目;
6、实际从事咨询业务的人员在30人以上;
7、安排全职从事本项目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经理需拥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风险管理师等管理咨询类相关技术资格,具有独立完成此项目的实施能力;
8、参加本项目的人员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工作经验,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五年以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成功案例不低于2例;
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报价人可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的副本原件扫描件,以及审计及管理咨询等经营相应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询价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要求: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8月3日下午2:30时前递交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项目开标时间及要求:
定于2016年8月4日下午2:30在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室会议室举行磋商。
九、采购方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位于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内;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1室)。联系人:丰老师。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