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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校内采购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29 15:08:34  点击量: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根据《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就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校内采购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编号:hbmyzfcg-2017073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校内采购代理服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磋商内容。

3.3参加代理活动近三年内,代理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代理机构需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响应商、响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查询,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内。

3.6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将在开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响应商于201812日至201815(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 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1)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并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响应商在磋商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按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评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方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北民族学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人:申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报名表(2017073).doc

--政府采购网站--

中央政府网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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