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恩施州内招标代理机构及医用设备、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12 07:53:14 点击量:次
由于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不影响医院的招标采购与正常工作开展,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恩施州内招标代理机构及医用设备、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25
2.项目概况
由于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不影响医院的招标采购与正常工作开展,特申请遴选招标代理公司。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两包采购,第一包:遴选恩施州内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三家,服务期二年;第二包:遴选医用设备及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三家,服务期二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第一包,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第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内注册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货物及进出口代理业务;投标人必须是财政部代理机构登记系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成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是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构信息公示成员,具有大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投标人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医疗设备及服务招标代理经验,主要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招标师证。
4.2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6年 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7.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包售价100.00元/每包,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6年5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开标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1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湖北民族学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