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9湖北民族学院校园排水(排污)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14 17:51:18 点击量: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校园排水(排污)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校园排水(排污)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myzfcg-2018039
三、建设规模:对桂花园校区的排水排污管网进行改造,对两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改造排污出口两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管网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设计周期:3个月
四、项目预算:30万元。
五、响应商资格要求:
5.1响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3响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5.4响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5.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响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响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响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请响应商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7.2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踏勘地点:湖北民族学院校内进行现场查勘。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5972429602。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发布
十一、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民族学院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