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YY〔2017〕11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5万元以下)商家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15 15:20:53 点击量:次
为规范我院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经医院讨论同意,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5万元以下)商家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编号:MDYY〔2017〕114
2.项目概况
由于我院每年零星工程较多,为规范零星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结合医院实际,经医院同意,决定我院5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程序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采购,确定3家施工单位入围,服务期为2年。入围后的施工单位按《民大医院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接受任务,确定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我院5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遴选。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4.2经营范围需覆盖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4.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4.5投标单位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关能力。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评审之日审核相关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电邮(87919141@qq.com)报名,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医院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16650
6.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开标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9.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二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8-8301021
报名表:报名表附件.doc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