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5湖北民族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园方、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2018-06-28 08:14:39 点击量: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就湖北民族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园方、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由于第一次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询价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bmyzfcg-2018015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园方、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保险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2.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附加场所责任保险。
保险时限:2018年9月1日0时至2019年8月31日24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262500.00元)。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在恩施州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询价的相关内容),且应当是地市级分公司,在恩施州城内正常经营三年以上时间;
3.供应商在恩施市城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年限为近2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7.1响应供应商可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7.2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2018年7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4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
8.2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