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6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2016-11-25 16:39:02 点击量: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就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96)进行采购,截止11月25日,因响应商家不足,现予以第二次公告。
1.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96
3.采购内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预算5.63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4.供应商资格:
⑴ 响应商必须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
⑵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⑶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需附联合体合作协议并提供各方营业执照资料。
5.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参加报价人可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持报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湖北民族学院招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9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下午2:30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8.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9室(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