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新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三次询价采购公告
2015-07-08 13:39:39 点击量:次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的委托,就湖北民族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新场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第二包发布三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BZYESZB2015-036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新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第二包为116330.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台式计算机、移动硬盘、音箱、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投影仪、投影幕、功放、点歌机、话筒、前级效果器、跑步机、空调、相机、硬盘录像机、硬盘、摄像头、机柜、交换机、不间断电源UPS、宣泄人、宣泄棒、宣泄脸谱、宣泄挂图、宣泄手套、软件、窗帘、软垫、书柜、档案柜、黑板、茶几、沙发、凳子、办公桌、电脑桌、电脑椅、折叠椅。
具体共划分为两包,其中第一包包括:台式计算机、移动硬盘、音箱、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投影仪、投影幕、功放、点歌机、话筒、前级效果器、跑步机、空调、相机、硬盘录像机、硬盘、摄像头、机柜、交换机、不间断电源UPS、宣泄人、宣泄棒、宣泄脸谱、宣泄挂图、宣泄手套、软件。第二包包括:窗帘、软垫、书柜、档案柜、黑板、茶几、沙发、凳子、办公桌、电脑桌、电脑椅、折叠椅。具体采购数量及其他要求见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询价的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7.1请各响应供应商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见公告后附件)到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登记后;持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购买询价文件。
7.2询价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3本项目询价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二包2000元整。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询价保证金在2015年7月9日17时30分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应由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询价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第二包账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2100
行号:105541086088
开户行地址:东风大道571号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包号)询价保证金;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201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室);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湖北民族学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人:刘科长、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99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传真:0718—802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