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07湖北民族学院参加中央电视台2018年“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服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8-04-18 17:02:11 点击量: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参加中央电视台2018年“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服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参加中央电视台2018年“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服装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bmyzfcg-2018007。
3. 采购内容:文艺汇演服装,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4. 经费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预算12.072万元。
5. 响应商资格:
5.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4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 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7.1 响应供应商可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 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7.2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前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参与投标。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8. 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将在开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受(从9时00分开始递交响应文件)。
1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即询价地点)。
11. 询价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2.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上发布。
13. 本项目的答疑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其他通知将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均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发布,请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的通知后立即上网收取。
14.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