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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7湖北民族学院遴选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宣传办学成果服务供应商项目询价公告

    2018-07-06 08:35:18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遴选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宣传办学成果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bmyzfcg-2018017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遴选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宣传办学成果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内容:

湖北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宣传办学成果服务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26000.00元)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3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7.1 响应供应商可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7.2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询价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20187171430(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7月6日

2018017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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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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