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口语学习与测试中心实验用房(1501和1503教室)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4-11-20 07:21:19 点击量: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现就湖北民族学院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口语学习与测试中心实验用房(1501和1503教室)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口语学习与测试中心实验用房(1501和1503教室)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bmyzfcg-2014080
3.采购依据及控制价:本项目是依据湖北省13定额及恩施市2014年第四季度市场信息价确定控制价190,824.94元,大写壹拾玖万零捌佰贰拾肆元玖角肆分。
4.采购内容:主要内容有1501教室按照普通计算机机房改造,拆除现有课桌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地面铺装复合木地板等;1503教室改造成设有15个测试房间的机房,改造拆除现有课桌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地面铺装复合木地板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5.供应商资格:
⑴必须具有装修装饰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
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⑶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参加报价人可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持报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1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7.项目踏勘时间:本项目定于2014年11月27上午9时(过时不候)组织服务商进行现场踏勘。服务商自行承担踏勘的费用和安全,踏勘联系人:牟科长,联系电话:13477948432。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下午2:30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10.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1室(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段老师、丰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