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数字影像艺术爱好者的水平,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大学生们提供一个充分展现自我的平台。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系列学科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民院教发[2015]8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湖北民族学院第一届大学生数字影像艺术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大赛由湖北民族学院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成立湖北民族学院第一届大学生数字影像艺术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办公室和宣传组,专家组负责制定竞赛规则、评审等工作;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宣传组负责赛事宣传及推广工作。(组委会名单附后)
湖北民族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
1、静态影像:纪实摄影、非纪实摄影、数字绘画与制作。
2、动态影像: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宣传及广告片、非主流影片
本届大赛以“我·我们”为主题,配合2015年“国际平遥影像艺术节”,以“我”及“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拍摄和表现对象,反应当代大学生对自我和大学生群体的认知,提升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能力,培养集体意识和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以及对于人性、社会、自然的深刻认识,以此影射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
1)摄影作品单件尺幅不超过36寸,系列作品不超过5幅。动态影像的纪录片、剧情片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动画片、非主流影片不超过5分钟,宣传及广告片不超过3分钟。
2)摄影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为从未公开发表之作品。摄影作品自行洗印和装裱,谢绝未装裱作品投稿,并提交与原片相同的作品电子文档,JPG或TIF格式。动态影像作品需自行刻制光盘,文件格式为MPG或AVI。
3)本次展览入展作品120件,同一类别每人投稿限1件,一人投稿不得超过3件。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4)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请各学院组织的投稿作品分别填写登记表和作品信息表,与作品一起交到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设在艺术学院美术学办公室。
2、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美术学办公室
联系人:石庆秘13972418766 朱长建15587446716 李爽18574408061
(三)评奖
1、本次展览分别静态影像、动态影像两类奖项,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类分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按各类参赛作品件数的20%评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创新学分。
2、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仅限1件,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摄影作品只能有一人署名;动态影像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明确所有参与演职人员名单和发行单位。
3、获奖作品将由艺术学院组织参加2015年“国际平遥影像艺术节”院校展单元。
五、活动时间安排:
征稿日期: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5日;评奖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展览日期: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8日;观摩与研讨: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8日。
201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