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理论学习   |   先进典型   |   教育管理   |   学生资助   |   心理健康   |   公寓管理   |   民族事务   |   学生事务   |   辅导员之家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2011-11-21 12:20:41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工作领导和指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条件,加强督导检查,特成立此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指导小组:

1、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清 副组长:曾祥华

成员:王冕 田恒俊 徐铜柱 龙鸣 李军 肖儒兰 李国贵 周腾蛟 赵玉宏 刘际华 向政 唐敦双 刘伦文 罗成富 蔡清万 郑祖栋

2、评审工作指导小组

曾祥华:医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 冕: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

田恒俊:文学与传媒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郑祖栋: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预科教育学院

二、评选依据和评定条件:

评选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 ]5号)、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省)》、《湖北民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评定条件:详见附件1、2、3,各学院可在评定条件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

三、评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11月20日9:00,学校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启动评选工作;

2、11月20日,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制定本院评审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启动评审工作;

3、11月20日至12月2日,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初审名单,具体程序:

①、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实习生要求有实习小组的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后报送学生科审核(实习生可上报传真件);

②、学院评审小组对所上报的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并初步确定人选;

③、公示初审人选。

④、上报初审名单。

4、12月3日至12月4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

5、12月5日至12月8日,评定对象公示;

6、12月9日至12月10日,汇总整理材料,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7、12月11日,上报省级相关单位。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学校评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审方案。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晚点名、公告栏、网页、短信等方式做好此次评审政策、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咨询监督联系方式的宣传。特别要注意通知到校外实习生。

3、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遇问题及时向评审工作指导小组联系人反映,积极妥当处理问题,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4、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学生的咨询、投诉,初审学生名单至少在本单位网页、公告栏等处公示3个工作日,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凡是上报学校后被举报不符合评选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该名额补给其他学院。

5、严肃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纪律,省教育厅将以马上开展的国家奖助学金检查为契机,安排检查组检查此次评审工作,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等额一次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

②、严禁个人(或集体)给学生表态、许愿;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

③、严禁学生在评选的过程中拉帮接派;

④、严禁班级、寝室平分奖(助)学金;

⑤、严禁强制冲做班费和强制捐给他人;

⑥、严禁为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和个人专门分配指标;

⑦、严禁教职工通过“找关系、打招呼”或以收取学生财物为条件等未经评审直接确定受助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

6、要妥善保管班级民主评议表、学生反映问题的解决记录、公示记录等评审过程材料,年终考核时一并检查。

7、加强受助学生的后续管理,如发现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本学年度严重违规违纪或本学期补考超过两门,学校将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国家助学金取消2012年春季学期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校将及时把此通知发布在办公网、学工处网页和学工处楼前公示栏,相应公示信息亦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

9、学校评审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07188437500 曾老师15997715168 王老师13227427979 田老师13635746188 郑老师15997799889

邮 箱:xsgzc­­­_hbmy@126.com 学生工作网: http://www2.hbmy.edu.cn:8080/templet/xsgzw

五、材料报送

1、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汇总表序号和学生申请表一一对应(在学生申请表右上用签字笔标上序号)。特别强调:①、汇总表要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务必要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电子版必须通过办公网上报;②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信息不准确等导致的一切责任自负。(表格请在办公网公文箱或资助工作群共享下载)

2、评审总结报告,包括评定小组人员名单,评定的具体方案、评定过程、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评审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同时要附公示原文件及网络截图、照片等材料。

3、报送时间:12月2日17:30之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11月19日

友情链接 MORE>>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高校思政网     全国高校资助信息平台     全国征兵网     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     民大青年网    
版权所有: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_天游ty8检测中心 │Copyright©2015 |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445000)
电话:0718-8438945 | 传真:0718-8437832 | 招生咨询:0718-8439097 | Email:hbmyweb@126.com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址
鄂ICP备05003316 | 恩公网安备422800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