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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21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11-26 18:52:11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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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填报2021年度科研成果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范围: 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填报结束日以后的成果2022年补报)。

2、成果填报范围:在岗在编教师全部产出科研成果,包括纵横向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软件著作权等)、科研获奖等。

3、资料填报流程:

1)登录学校官方网站:http:/,进入“网上办公”,点击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用七位数工号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系统填报。

2)更新职称、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方便及时联系。

3)认真学习报奖依据附件,按照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流程分项填报。

4)关注审核结果,如果有审核不通过,按照审核提示进行修正。

4、几点填报提示:

1)项目类填报,项目编号一定要准确无误,便于今后关联项目所产出的成果。

2)“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科研获奖”必须选择“2021版X级”,2021年以前的科研成果不能选择“2021版X级”。

3)以通讯作者申报文章奖励的,务必在备注栏注明“通讯作者承诺:XX教师学术论文《YY》第一作者是MM,系我校GG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大学学号为:Y12XX ,且不是我校在职职工,学生联系电话为:12345678912。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保证无学术不端行为。”

4)收录转载期刊必须完成两个上报步骤:第一步填报论文列表,第二歩在提交论文后,在提交页面最下端,选择“增加论文收录或者转载”,填报转载信息,转载时间按检索报告提供时间准确填报。学校已经查询截止2021年11月25日我校论文的收录转载情况,详见附件,教师上传收录证明需要在学校检索报告中将该篇文章收录转载信息完整截图、规范命名之后上传。如果不在学校检索信息内的论文,请教师自行提供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标准检索报告(要有中科院大类分区等信息)。教师自己查询的检索结果和学校检索结果不一致的,以学校查询结果为准。

5)成果转化(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学院安排指定人填报)必须填报。

6)科研成果由第一负责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填报,成果的参与人和参与单位必须按照成果所列顺序全部列出,可以直接在“署名顺序”中输入数字排序。

7)准确填报成果的每一个条目,保存后上传附件。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信息中填报提示,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命名必须规范,附件必须清晰。数据填报完毕,请认真审核后提交,避免驳回多次修改的麻烦。

8)所属单位选择所在学院或者学科归属单位,比如教师应该选择所在学院,行政人员选择学科归属学院,辅导员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附属民大医老师选择附属民大医院(临床学院),不要选择“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

5、资料审核:教师对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级别认定负责;各二级学院初审将对所填报资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对存在异议的,将在“审核意见”栏予以说明,并以“审核不通过”反馈给填报教师,请填报教师关注反馈信息并及时更正;科研处终审对成果级别及奖励金额进行复核。

6、科研组织奖、社会服务贡献奖由科研处核定。

7、填报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8、请每一位教师细心、耐心地做好成果申报,规范命名所上传附件材料,便于今后下载、审核使用(今后科研成果认定将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认定)。

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科研处

2021年11月26日

(具体要求及附件详见2021年11月26日办公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