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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日期:2023-07-21 16:18:52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与法规,制定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与账面资产信息。

(二)应用与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时办理资产使用、调拨、处置等事项的信息变更或调账手续,保障资产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

(三)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负责编制并提供各类资产报表及年度决算报表,撰写国有资产管理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四)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履约验收与入账工作,据实开具实物资产验收单,确保新增资产账卡物“三相符”。受理办理进口仪器设备免税、报关、商检、验收及后期监管事项。

(五)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资产使用人办理移交与变动手续,定期财务对账,建立盘活存量、有效使用、账物相符的长效机制。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科长:郑霜    办公电话:0718-843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