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于2023年6月新设成立,由原“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分设而建,是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隶属于机关党委;内设资产管理科、综合科、房地产管理科共3个科室,现有在岗职工8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具体负责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产权登记与管理、配置与调拨管理、使用状态管理以及资产信息管理等。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与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谋划教育资源循环利用及保值增值的有效措施。
(二)优化和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及资产分类账,组织开展实物资产清查盘点,核实存量资产信息及其动态管理,编制并提供各类资产报表及年度资产分析报告。
(三)监督管理各类在用资产,优化配置并调剂低效利用资产;管理与分配公共用房、职工周转房,组织办理出租出借及资产处置业务。
(四)加强产权管理,负责不动产产权界定、权属登记、资产评估等具体事宜;参与资本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对外投资项目论证工作。
(五)建立国有资产使用与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
班子成员:
处长:申阿东,办公电话:0718--8298066
副处长:董凯,办公电话:0718--89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