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舒登维,男,土家族,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中共党员。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毕业于湖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主要从事刑法教义学、比较刑法学研究。
一、承担科研项目
1.参与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刑法对策研究”(编号:20AFX014);
2.主持2022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法益恢复行为出罪之提倡及具体构建”(编号:2022CCLS014);
3.主持2021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被害人危险接受中刑法归责研究”(编号:2021CCLS012);
4.参与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治安学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新时代公安机关矛盾纠纷调解与法治化治理研究”(编号:CQSTZAX03Y-002)。
二、发表论文
1.《被害人危险接受处理模式的反思与重构》,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
2.《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司法判断研究》,载《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2期。
3.《“合意型他者危险化”中刑事归责的反思与重塑》,载《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22年第6期。
4.《贩卖毒品罪应否以“交付说”为既遂认定标准》,载《人民法院报》2023年1月12日第5版。
5.《刑法应将“罪后积极恢复行为”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载《人民法院报》2022年9月29日第6版。
6.《网络犯罪刑法解释立场抉择及边界研究》,载《政法学刊》2022年第1期。
7.《轻罪立法趋势下犯罪附随性后果的反思与限缩》,载《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
8.《<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载《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
9.《违法性认识错误理论进路思考》,载《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10.《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过渡时期最优方案》,载《人民法院报》2021年7月29日第6版。
11.《重大疫情防控背景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及完善研究》,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
12.《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体系地位界定研究》,载《甘肃理论学刊》2021年第1期。
13.《冒名顶替上大学刑法规制研究》,载《上海教育科研》2020年第12期。
14.《大数据背景下扫黑除恶的困境与治理路径》,载《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
15.《现行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变革探析》,载《福建警察学院学》2020年第4期。
16.《法定犯时代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之提倡》,载《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
17.《人工智能时代:谁为智能机器人的行为买单》,载《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18.《乡村涉黑涉恶法律规制研究》,载《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19.《风险刑法中人权保障机能之维护》,载《兵团党校学报》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