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民大校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一)以生为本、健康至上。复试录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
(二)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三)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严谨规范、加强监督。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资格审查时,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组织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基本规范,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复试前在学院导师中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复试前对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招生政策、保密原则、选人标准及方法等,组织所有复试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工作职责:督促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负责督查和巡视法学院复试工作全过程;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录音录像工作。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工作。
(四)成立复试小组
工作职责:组长负责对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具体包括:通过面试系统进行材料的审核,决定面试环节的开始或结束、标记暂缓考试或判断考生弃考,组织评分;秘书负责在复试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组织随机抽取考生顺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场,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秘书协助组长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组在现场对各环节进行督察。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180分(4门考试科目),方能进入复试。
2.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调剂,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根据学校复试比例的相关规定及法学院的具体要求,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比例为200%。
(二)复试方式
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
(三)复试基本程序及复试内容
1.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1年3月28日上午10:00-12:00到法学院9A404进行资格审查,出示“绿码”,测量体温,做好疫情防护。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1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报考法学院。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资格审查现场微信扫码缴费)。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①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②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专业课笔试
全体入围复试考生参加《民族法学》专业能力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英语水平测试
与面试一并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及格。
(4)综合素质面试
①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
②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自由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具体要求:
①随机抽取试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导师自由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诚信意识、学习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③面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表统一由学科建设科统计、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1年3月28日上午10:00-12:00考生到法学院9A408报到并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能力考核笔试
考生专业能力笔试:《民族法学》(3月28日14:00-15:30,地点:9A410)
3.面试
面试时间:3月28日16:00-20:00,地点:9A405;
面试要求:
(1)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9B314进行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9A405考场面试,面试结束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成绩及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二)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三)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网站、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拟录取条件如下:
1.复试全部环节须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其他环节测试分数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若有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按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五)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院将在本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并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笔试、面试过程中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并自觉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二)联系咨询
法学院研招办李老师 联系电话:13197224693、15071836698 18671874297。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法学院复试督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电话:18671863353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445136
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 8439567,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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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