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省、州召开的“湖北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火灾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专此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依托,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集中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重点
结合202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研判本单位本区域在火灾防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问题,对消防安全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杜绝学校火灾事故发生。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各单位防火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各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各单位防火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项防火制度是否制定,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有人值班,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及时到位等。
2.设施部分:疏散通道、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规,室内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实验室废弃化学危险品回收处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储存使用是否得当。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布置。2021年来,全州共计发生火灾773起,亡8人,伤1人,因烤火、用火393起,用电209起,其他171起,仅11月就发生火灾94起(含8起交通工具火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火灾多发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火灾对师生生命安全、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危害。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会议形式研判本单位情况,找到薄弱点和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
2.严密排查,及时整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按照通知规定的排查范围、整治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尤其要对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更要加强对校内消防重点单位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加强消防档案建设。
3.加强教育,提升四种能力。各单位要多种形式的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人人具备消防安全的“四种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全面提升单位自防自救的水平。
4.完善机制,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强化消防安全监督捡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2022年3月15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总结报送保卫处消防科109室。
天游8线路检测中心保卫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