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牵头校园平安建设及国防教育与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牵头组织年度综治考评检查工作。
2、配合协调各单位落实校园维护稳定工作;协助做好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3、负责组织开展反邪教教育,防范、制止各种非法宗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防范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私因公出国、出境及前往边境地区人员、学生入伍、入职等政审考核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师生落户、暂住登记和户口迁移等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和学院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7、协调构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以及各种防范措施。
8、负责校门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
9、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和化解工作。
10、负责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1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13、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14、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对影响校园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15、指导、督促校内有关物业单位抓好消防、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
16、负责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退伍士兵的复学或安置等相关工作。
17、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工作,组织好年度国防教育、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军民共建及“双拥”等相关工作。
18、完成校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